《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不适用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六条【定制不适用】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鲜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五)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六)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七)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八)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在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结论:印有个人照片的T恤等定制类商品,因其属于消费者定作的商品,原则上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建议:
综上,消费者在购买定制类商品时,应充分认识到其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性,审慎下单,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