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万年长

在提交离婚申请后,冷静期开始前,是否可以单方面撤回自己的离婚申请意愿?

2026-02-28 11:28: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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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开始计算的。因此,在冷静期正式启动前,您的离婚申请可能处于以下阶段:

1. 提交申请后,登记机关尚未正式受理 2. 登记机关已受理,但冷静期尚未开始 操作建议 立即联系婚姻登记机关
确认您的申请当前状态:是否已受理?是否已发放受理回执单?若未受理,直接申请撤回即可。 单方撤回需书面/现场办理
通常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现场填写撤回声明(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撤回,需咨询当地机关)。 撤回后不影响再次申请
若未来仍决定离婚,可重新提交申请,但需重新计算冷静期。 特别注意

建议您尽快与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联系,核实当前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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